中國明代后期推行的一種賦役制度。明神宗萬歷九年(1581),擔(dān)任首輔的張居正在丈量全國土地的基礎(chǔ)上,將嘉靖初年已在福建、江浙等地施行的一條鞭法,正式作為法定賦役制度在全國推行。此法以田畝作為征收賦役根據(jù),總括一州縣之 (本文共 378 字 ) [閱讀本文] >>
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中國明代后期推行的一種賦役制度。明神宗萬歷九年(1581),擔(dān)任首輔的張居正在丈量全國土地的基礎(chǔ)上,將嘉靖初年已在福建、江浙等地施行的一條鞭法,正式作為法定賦役制度在全國推行。此法以田畝作為征收賦役根據(jù),總括一州縣之 (本文共 378 字 )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