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2月21日政務院(國務院前身)第116次政務會議通過、1952年8月16日公布的《管理書刊出版業(yè)、印刷業(yè)、發(fā)行業(yè)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九項規(guī)定:“凡國內(nèi)中央及省、市、自治區(qū)、縣市級出版社出版的書刊,應向各級出版行政機關及國立 (本文共 1551 字 , 1 張圖 )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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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1年12月21日政務院(國務院前身)第116次政務會議通過、1952年8月16日公布的《管理書刊出版業(yè)、印刷業(yè)、發(fā)行業(yè)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九項規(guī)定:“凡國內(nèi)中央及省、市、自治區(qū)、縣市級出版社出版的書刊,應向各級出版行政機關及國立 (本文共 1551 字 , 1 張圖 )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