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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節(jié)衣縮食,支援抗戰(zhàn)
紫陽縣志

        抗戰(zhàn)時期,紫陽的經(jīng)濟、文化建設是在極為艱苦的條件下進行的。辛亥革命以后,推行“地方自治”制度。農(nóng)民除應向政府交納田賦外,尚須按一定比例交納“自治經(jīng)費”,其數(shù)額后與田賦相當。民國三十年(1941)陜西田賦改征實物,省財政    (共 430 字)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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