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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鐘
福建刻書家考略

        洪鐘(1443—1523),字宣之,號兩峰居士,錢塘(今浙江杭州)人。成化十一年(1475)進士。歷任刑部主事、郎中,奉命安撫江西、福建流民。弘治初,再遷四川按察使。歷江西、福建左、右布政使。弘治十一年(1498)在福建左布政使任上,刻印其岳    (共 550 字)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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