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浙政辦發(fā)〔2016〕111號(五)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應用。新建民用建筑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要求,實施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應用,其應用規(guī)模應當符合我省工程建設標準《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核算標準》 (共 333 字)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