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中國書畫藝術(shù)
印文刻鐫文書契約花寫姓名之草體字,稱“花押印”。此種印始于宋,一般無外框,由于簽押使人不易摹仿,故有“花字”、“花書”之稱,可作為取信有力憑記。唐李肇《國史補》云:“宰相判四方之事有堂案,處分百司有堂帖,不次押名曰 ...... (本文共 173 字 )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