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和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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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論中互相對應的兩個范疇。主體指認識者,客體指被認識者。馬克思主義哲學從辯證唯物主義的實踐觀和社會歷史觀出發(fā)認為,作為認識者的主體是實踐著的社會的人(個人或集團),它是實踐活動和認識活動的發(fā)動者、實現者和承擔 ......    (本文共 181 字 )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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