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明史·刑法志
此處表述不確,明初《大明令·禮令》“喪服等差”條載:斬衰三年:“為夫之父”,齊衰三年:“婦為夫之母”。一直到洪武七年以后,(萬歷)《明會典》卷102“喪服”條載:“始加折中,著為《孝慈錄》,父母俱斬衰?!?...... (本文共 102 字 )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