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明史·刑法志
此見載于明太祖朱元璋《御制大明律序》,所謂“雜犯死罪并徒、流、遷徙、笞、杖等刑,悉照今定《贖罪條例》科斷。編寫成書,刊布中外,使臣民知所遵守”。 ...... (本文共 72 字 )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