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知識產(chǎn)權法律
利用、傳播作品的人。國際上通常認為傳播者有表演者、錄音錄像制作者和廣播電視組織者。傳播者因為傳播作品而享有傳播者權,即“鄰接權”。 ...... (本文共 65 字 )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