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明代狀元
(明)宋端儀《立齋閑錄》卷二洪武三十五年六月十三日,燕王令旨,諭在京軍民人等知道:“予昔者守固藩國,以左班奸臣竊弄威福,骨肉被其殘害,起兵誅之,蓋以扶持宗社、保安親藩也。于六月十三日撫定京城。奸臣之有罪者予不敢赦,無 ...... (本文共 223 字 )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