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條

所屬欄目:簡明中國歷代職官

北周宣帝所頒詔書。頒于宣政元年(578),作為刺史、郡守的守則。內容如下:“一曰,決獄科罪,皆準條文。二曰,母族絕服外者,聽婚。三曰,以杖決罰,悉令依法。四曰,郡縣當境賊盜不擒獲者,并仰錄奏。五曰,孝子順孫義夫節(jié)婦,表其門閭 ......    (本文共 284 字 )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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