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省委第一次向中央請示外商成片開發(fā)洋浦

所屬欄目:海南三十載

1988年10月16日,儋縣國土局與熊谷組在海口正式簽署《海南洋浦地區(qū)30平方公里土地使用權(quán)有償出讓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約定省政府將洋浦30平方公里土地一次性出讓給熊谷組承包開發(fā);土地使用期為70年,主要用途以工業(yè)為主;土地價格每 ......(本文共 846 字 )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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