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分節(jié) 條件及期限

所屬欄目:澳門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三條 (條件之概念)各當事人得以將來及不確定之事件之發(fā)生,決定法律行為效力之發(fā)生或解除;第一種情形之條件為停止條件,第二種情形之條件為解除條件。第二百六十四條 (不法或不能之條件)一、附違反法律、公共秩 ......(本文共 1229 字 )     [閱讀本文] >>


推薦內(nèi)容


科普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