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分節(jié) 一般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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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三條 (概念及方式)一、公司得:a)撥出部分財產(chǎn),以組成另一公司;b)解散公司及分割財產(chǎn),并將所引致之每一部分財產(chǎn)設立一新公司;c)撥出部分財產(chǎn),或解散而在解散時將財產(chǎn)分為兩份或多份,以便與已存立之公司合并,或與為同 ......(本文共 946 字 )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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