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十四年五月

所屬欄目:《清實錄》中銅業(yè)銅政

乙丑 戶部議奏: “酌定銅運各款:一、銅斤虧缺宜分賠。查《采辦洋銅例》, 內(nèi)載‘銅斤報解后, 即分咨沿途催儹, 設(shè)有盜賣等弊, 解官按律究擬, 著落追賠, 委解各上司分賠’ 等語。請嗣后如沿途盜賣, 解官名下不能追賠, 亦照例著落 ......(本文共 2046 字 )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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