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注釋:一、本章不包括:(一)本章的產(chǎn)品(稅目22.09的貨品除外)經(jīng)配制后,用于烹飪而不適于作為飲料的制品(通常歸入稅目21.03);(二)海水(稅目25.01);(三)蒸餾水、導(dǎo)電水及類似的純凈水(稅目28.53);(四)按重量計濃度超過10%的醋酸(稅目29.15) (共 6206 字)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