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根據(jù)《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財政部第31號令)(以下簡稱《辦法》),從2006年3月開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認真組織好政府采購代理機 (共 4426 字)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