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國行政聽證制度的類型德國有五種不同類型的聽證:(1)行政聽證或“征詢”聽證。在涉及城市規(guī)劃建設的有關事項時,行政機關必須將規(guī)劃草案通知公眾,征詢公眾的意見。行政機關往往通過報紙廣告來發(fā)布聽證會的時間和地點...[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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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國行政聽證制度的類型德國有五種不同類型的聽證:(1)行政聽證或“征詢”聽證。在涉及城市規(guī)劃建設的有關事項時,行政機關必須將規(guī)劃草案通知公眾,征詢公眾的意見。行政機關往往通過報紙廣告來發(fā)布聽證會的時間和地點...[繼續(xù)閱讀]
在日本,為了充分表達民意,協調各方面的利益,提高政府決策的質量,廣泛實行了決策聽證制度,并在發(fā)展過程中,形成了鮮明的特點〖2〗。(一)聽證適用的范圍日本的聽證制度廣泛適用于政府各類決策領域。大到國會委員會審查案,小到...[繼續(xù)閱讀]
我國1996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首次引入聽證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行政機關做出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繼續(xù)閱讀]
我國的聽證制度研究起步較晚。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隨著對美國、英國、法國行政法的系統(tǒng)認識,理論界和實踐領域開始認識和了解并研究聽證制度。如,肖風城在1988年《法學》上發(fā)表的《協商對話制度的法律化探討》一文中指出,協...[繼續(xù)閱讀]
(一)我國價格聽證制度的歷史背景我國的行政聽證以價格決策為突破口舉行價格聽證會始于20世紀90年代末。隨著起始于20世紀80年代初的我國經濟體制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我國經濟體制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經濟體制改革...[繼續(xù)閱讀]
近年來在水資源可持續(xù)利用壓力不斷上升的形勢下,我國水價逐漸上漲。水利部副部長胡四一曾表示: 要以國家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為契機,建立健全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既要充分體現我國水資源緊缺狀況、符合市場經濟規(guī)律...[繼續(xù)閱讀]
正如第一章所述,我國的價格聽證制度是一種“舶來品”,其主要參考了美國、德國和日本的價格聽證制度。和這些國家一樣,我國的價格聽證制度的基本流程主要分為聽證的準備階段、聽證的開展階段和聽證的決策階段。聽證制度作...[繼續(xù)閱讀]
聽證的最初來源是英國普通法系的自然正義原則。英國的行政聽證理念首先影響了美國,美國將聽證制度引入到立法當中。1946年,美國通過頒布《聯邦行政程序法》,首次以法律的方式確定了聽證制度在行政程序中的核心地位。聽證制...[繼續(xù)閱讀]
在價格聽證正式程序啟動前,需要對價格聽證程序的啟動進行判定。這一點在國內外基本一致。但是,我國《價格法》中指出,公用事業(yè)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涉及公共利益的價格需要政府定價或定指導價...[繼續(xù)閱讀]
聽證會結束后,需要進行決策。聽證的決策包括兩個方面問題: 一是聽證主持人的決策權力問題,二是決策依據問題。對于聽證主持人的權力問題,不同國家的規(guī)定不盡相同,如上所述,有的國家規(guī)定聽證主持人具有初步決策的權力,而有的...[繼續(xù)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