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4.4.1 城市橋梁應配設滿足養(yǎng)護工作需要的管理用房、用地。特大橋梁的綜合管理用房不宜小于500m2;一般橋梁應設立相應規(guī)模的綜合管理用房,如多個橋梁相距位置較近、交通方便,也可集中設立綜合管理用房。4.4.2 城市橋梁應制訂養(yǎng)護 (共 718 字)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