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兩件〈努力週報(bào)〉上的物事》案

所屬欄目:顧頡剛?cè)a(bǔ)遺

頡剛案,傅孟真先生此函,從民國十三年一月在德國寫起,直寫到十五年十月歸國,船到香港爲(wèi)止,還沒有完。此函的後半,是他對於古史的意見,分爲(wèi):(1)試想幾篇《戴記》的時(shí)代,(2)孔子與《六經(jīng)》,(3)在周、漢方術(shù)家的世界中的幾個(gè)趨向 ......(本文共 402 字 )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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