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四川省綠色建筑運行維護
5.6.1 為確保送入室內(nèi)的新風品質,作出本條規(guī)定。新風引入口宜低于排風口3 m 以上,當新風引入口和排風口同一高度時,宜在不同方向設置,且水平距離一般不宜小于10 m。5.6.2 在公共建筑中,禁止吸煙或有效控制吸煙室通風。吸煙室設置 ......(本文共 982 字 )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