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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占領香港后,于1843年4月5日頒布了第一份針對香港的法律性文件《英王制誥》(Letters Patent,即“香港憲章”),這份文件確定了香港的地位和政權性質,是針對香港的一份最重要的基礎性法律文件。該文件規(guī)定派駐香港總督,授予其廣 (共 6097 字)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