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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末年,李自成的農(nóng)民軍攻下河南,活捉了福王朱常洵,把他釘死后,用其血肉“雜鹿醢(剁成肉醬)嘗之,名‘福祿酒’”。①能喝上這種“福祿酒”者,可謂“口?!辈粶\!福祿壽八仙圖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朱翊鈞即萬歷皇帝的第三子。 (共 857 字)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