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鑒于硝基呋喃類藥物殘留的嚴重危害,歐盟已于1995年禁止在食用物中使用,并決定自2002年3月開始對進口的食品類產(chǎn)品進行此類藥物的現(xiàn)場檢測。2003年歐盟委員會通過決議,確定水產(chǎn)品中硝基呋喃類藥物及代謝物的限值為1μg/kg。我國農(nóng) (共 2122 字)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