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 案

所屬欄目:宋代家具

2.4.2 案

宋代之前,古人以席地而坐為主,故承具相應(yīng)也較矮,如《新唐書》載節(jié)度使的禮案“高尺有二寸,方八尺”[8],其特征是大而矮。到了宋代,不少案在高度上和高腳桌并無太大區(qū)別,譬如南宋陸游所說“而其墓以錢塘江為水,以越秦望山為案 ......(本文共 2577 字 , 10 張圖)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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